
县民政局局长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县委巡察整改有关要求,根据局党组安排,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部署,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对照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的四个方面12个问题,联系个人思想、工作、作风和履责实际,逐项认领、深刻检视。作为党组副书记、局长,我对行政业务、资金资产、民生服务负有直接责任,对巡察整改落实负有重要责任。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管党治党责任传导存在落差,“一岗双责”压紧压实不扎实
一是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谋划部署不深,压力传导层层递减。我抓业务多、抓党建少,认为管党治党主要是党组书记的事,自已抓好行政落实就行。2024年4月巡察反馈后,局党组仅在4月29日召开一次巡察整改推进会,我作为局长没有主动提请党组分阶段、分重点研判部署,未推动落实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对分管的社会事务、殡葬服务、养老服务等高风险领域,2025年以来没有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汇报,没有围绕殡葬账户开设、养老项目资金、救助审核审批等环节开展廉政谈话。党组会议记录中行政会议与党组会议混记,我主持会议时对议题性质把关不严,管党治党压力停留在文件上。
二是对下属单位负责人日常监督宽松软,抓早抓小不坚决。县殡葬服务中心2024年8月以来在未办理事业单位合规手续情况下,私自在邮储银行开设账户,所有经营收入用于人员工资、车辆运营、日常维护等支出,未做到收支两条线。我了解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要求,对账户开设、资金坐支问题没有及时叫停,怕影响人员稳定和车辆运转,采取默认态度。金泰康养中心从业人员持证不达标、消防设施老旧,我听取汇报后只作口头要求,未到现场逐项核查,未组织消防、卫健等部门联合验收。社会救助领域发生8人违规享受低保、特困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11.84万元,我没有举一反三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对经办人员责任追究失之于宽。
三是对“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协同联动主动性弱,整改责任交接不严不实。2024年12月党组书记调整,我作为党组副书记、局长,没有提醒原党组书记逐项交接巡察反馈问题,也没有主动牵头梳理整改台账,部分事项断档。班子成员认领问题中2条边改边犯、2条整改不彻底,我参与审核时没有严肃指出,没有把分管领域整改成效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硬挂钩。对办公室、财务、社会事务等关键岗位,我平时业务问得多、廉政问得少,压力传导停留在签订责任书层面。
(二)贯彻巡察整改部署存在差距,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边改边犯尚未得到根本纠治
一是整改调度抓得不紧,常态化推进不扎实。2024年4月巡察反馈后,局党组只在4月29日召开一次推进会,我没有主动建议每月调度,也未推动2025年7月、12月党组专题分析研判。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2025年以来采购碎纸机、移动硬盘、窗帘等4件价值2.86万元未及时录入固定资产台账,我在采购审批环节签字把关不严,认为金额小、不影响大局,导致边改边犯。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未对巡察整改情况专门报告,我作为局长也没有主动补充。
二是难点攻坚抓得不硬,历史欠款收缴不彻底。2002年至2018年形成的个人借款15.4万元,至今仍有3.79万元未收回。我多次听取财务汇报,没有逐人逐笔研究,没有对岗位变动、人员离职的借款人明确追缴责任,没有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2022年3月开工的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项目,至今未按合同综合验收,我协调对接公司少,倒排工期一拖再拖,峻工资料和现场收尾不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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